一防疫志愿者被捅离世 第二起防疫人员被害致死。这个小编看了感到很沉重,为何要对我们这些负重人员下此毒手,现在让小编带你了解此事具体情况。
2月3日,有网友爆料,哈尔滨呼兰区康金街道一防疫志愿者被捅身亡。

据被捅伤的防疫志愿者张某彬家属称,张某彬今年42岁,哈尔滨出现疫情后自发当上志愿者,在康乐家园小区门口执勤。3日中午,该小区一男子陈某下楼扔垃圾,想出小区遛弯但被张某彬拦下,陈某持刀捅伤张某彬,之后并没有逃走,被警方抓获。
随后,警方发布案情通报称,2月3日12时40分许,张某彬在呼兰区康金镇康乐小区门前执勤管理人员进出时,被该小区居民陈某龙持刀捅死。目前,陈某龙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牛顿说过:我能够计算天体运行的轨迹,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
这是短短十日之内,第二起防疫人员被害致死的恶性事件。就在十天前,1月24日上午,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平市南村疫情防控点发生一起不配合疫情检测,驾车撞死一名防疫工作人员后逃逸。
防疫期间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社会正常运转,也在挑战社会大众的底线,这种任性行为必将付出严重代价!
大家还记得去年2月6日下午,在云南红河县石头寨乡某防疫点一名过路男子马建国因不满管理,持刀将两名防疫点工作人员刺伤,造成两人死亡的事件吗?
去年3月1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建国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事发到宣判不到一月时间。
为什么会这么快?
那是因为依据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明确“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疫情期间,非常时期,雷霆手段!目前是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是维持社会管理秩序的首要内容,无视疫情防控秩序和规则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最严重破坏,理应从重处罚。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
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中,志愿者们不惧艰险,挺身而出,无偿自愿,在全国上下共同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冒着凛冽的寒风和雨雪冰霜坚守在疫情防控的最前沿,不求报酬,甘于奉献,如春风拂山岗,令人感到这个世界的温暖。
志愿者当中有的人为了做义工,每天要徒步往返几个小时,很多志愿者一天也喝不上一口热水,中午也吃不上一口热饭,可他们毫无怨言,对这个世界,对他人发着自己的光。
这些“红马甲”和“白大褂”一样,他们都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理应被理解被尊重,而不是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