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低保政策(2022年黄石低保标准)
黄石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确定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黄石市、大冶市和阳新县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孤儿养育标准
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来了。
01.城市最低生活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标准
黄石市和大冶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50元/月不变;洋县600元/月不变。
农村最低生活标准
黄石市和大冶市农村低保标准为6000元/年不变。洋县由人均5580元/年调整为5700元/年。
02.城市贫困人口供养标准
城市贫困人口供养标准
黄石市和大冶市一样,1300元/月。洋县1200元/月不变。
农村贫困人口供养标准
黄石市、大冶市12000元/年不变。洋县由7800元/年调整为10200元/年。
和大冶市阳新县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行改革创新试点,对城乡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采取当地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03.孤儿养育标准
黄石市、大冶市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为1300元/月。洋县1200元/月不变。
黄石市、大冶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为2080元/月。在洋县,1920元/月的标准不变。
04.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
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
新标准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