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江西省农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2)
江西独生子女家庭补贴详细方案
103010正式发布
江西在全省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符合条件的家长会受益!
过来算一下,
每年涨多少?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
为落实我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根据《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赣发〔2022〕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制定本办法。
奖励对象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为个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01为本省城镇居民,未在其他省(市、区)享受过类似奖励的人员。本省城镇居民是指下列人员:
1.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2.具有本省户籍的其他城镇居民;
3.已迁出省内但仍在省内领取养老金的职工。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父母是独生子女。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2022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奖励范围。
国有企业、国有股权退出企业、破产企业关闭、因国有企业改制从企业分离人员的奖励办法参照其他城镇居民执行。
中央在赣单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可参照执行。
标准和奖励条件
1从2022年1月1日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按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金,以个人为单位,直至其死亡。建立奖金动态调整机制。
2符合领取奖金条件的,从开始领取到去世,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3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从2022年1月1日起奖励。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的,不发补发奖金。
4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当享受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依法应当享受的其他奖励扶助待遇。
奖励基金的来源和分配
奖金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由单位发放。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金由所在单位筹集,由所在单位发放。
其他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专项安排发放。
奖励确认计划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奖励对象确认程序
1.我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
2.该单元验证并确认。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奖励条件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人将被正式确定为奖励对象,并建立个人奖励档案。
3.县级记录。由单位对奖励对象名单和《申请表》进行确认,并上报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立案存档。
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的确认程序
1.我申请。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4.县级确认。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上报的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报同级财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