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燃气阶梯收费标准2022年铜陵燃气第一阶梯是多少平米?
铜陵市发改委公布《关于理顺居民天然气价格政策解答》。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自2022年6月10日起,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并轨,其中居民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555元,非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9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97元。其中,2022年,居民加油站价格上调0.35元/m3,剩余的0.065元/m3差价将在一年后理顺。方案实施一年后,供需双方可在基准门站价格的基础上,在上下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调价幅度大,已经超过燃气企业的承受能力。因此,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我市调整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认真研究测算的基础上,并参考其他城市的做法,经过反复酝酿,提出了调价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将适时出台。
价格调整方案是:
按照居民加油站涨价0.32元/立方米计算,所有档口气价均上涨0.32元/立方米。
调整阶梯气价的气量。增加第二气量,由原来的年用气量420-720 m3增加到420-1800 m3。第三档调整后的气量和价格分别为:第一档0-420 m3/年,2.95元/m3;第二档420-1800 m3/年,3.34元/m3;三档1800 m3/年以上,4.27元/m3。
全文如下:
关于理顺居民天然气价格政策的解答
一、为什么要理顺居民加油站价格?
近年来,天然气价格改革主要集中在非居民用气方面,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中石油、中石化通过陆上管道供应的25个通气省份的居民用气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没有调整,价格也没有理顺,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的深入,居民用气价格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价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目前,居民用气平均价格约为每立方米1.4元,不仅低于进口气的供应成本,也低于国产气。自2006年中国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以来,对外依存度迅速上升,2022年达到近40%。居民用气价格倒挂,既不利于保障居民用气供应,也不利于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价格缺乏弹性,不能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目前居民加油站价格实行上限价格管理,价格机制缺乏弹性,不能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特别是冬夏季节差异,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节约使用。三是执行纠纷不断,增加了监管难度。居民加油站价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导致供需双方“钻空子”。实践中,居民用气数量成为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燃气公司争论的焦点,影响市场运行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监管。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理顺居民加油站价格方案的主要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5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号文(NDRC价规[2022]794号),明确要求: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完善价格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政策协调,建立敏感反映居民用气需求的弹性价格机制
一是理顺居民加油站价格,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居民用气价格管理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供需双方可在上下20%的无限制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的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涨,2022年6月10日起允许上涨。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阀站差价较大的,最高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差价在一年后适时理顺。站价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鉴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1%降至9%,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统一按9%的税率安排。
二是实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供需双方充分利用弹性价格机制,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在消费旺季,标杆门站价格可适当上浮,消费淡季可适当下浮,引导用户旺季少用气,淡季多用气,促进调峰填谷。同时,鼓励企业通过油气交易中心等平台进行公开透明的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发现真实的市场价格。
第三,各地要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居民用气站价格理顺后,各地将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合理安排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3.居民加油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如何安排?
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门站价格由国家管理,门站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管理。居民用气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各地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同时,国家要求各地采取各种措施,缩小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一是根据《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859号)《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171号)等文件。
要求,尽快出台监管规则,加强省内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降低过高的输配价格;完善体制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取消不合理加价,降低供气成本。二是结合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完善,利用阶梯价格制度推行后城镇燃气企业增收的空间,降低调价幅度,更好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四、安徽省相关政策规定
皖价服〔2022〕77号文件明确:
1、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我省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定价部门为市、县人政府。 此次国家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后,使用西气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受成本增支影响,需疏导气价,应按政府定价的程序规定,依法报经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 、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审核制定。
2、各地要结合当地居民阶梯制度的完善,适当放宽一、二档气量,或对使用家用燃气锅炉取暖用户单独 核定取暖季用气量。
3、上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调价幅度和调价时限不得突破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已经建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联动机制、且联动机制经过听证的,可按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整价格。
4、居民用气价格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各地在疏导国家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时,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细工作方案。要加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政策意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五、我市为什么要调整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自2022年6月10日起,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其中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555元,非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99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97元。其中,2022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剩余价差0.065元/立方米一年后适时理顺。方案实施一年后,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此次门站价格调整幅度较大,已超出燃气企业承受能力,因此根据国家和省规定,我市调整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六、我市理顺居民用气调价方案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皖价服〔2022〕77号)精神,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认真研究测算的基础上,参考其他城市做法,经反复酝酿,提出了调价方案并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适时出台。
调价方案:
按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调0.32元/立方米进行顺价疏导,各档气价均增加0.32元/立方米。
对阶梯气价的气量进行调整。增加第二档气量,由原年用气量420-720方调整为420-1800方。调整后的三档气量及价格分别为:第一档0-420立方米/年、2.95元/立方米;第二档420-1800立方米/年、3.34元/立方米;第三档1800立方米/年以上,4.27元/立方米。
其他规定事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调整后的气价高于非居民气价的,可自主选择执行气价类别,并与燃气经营企业以供销合同约定。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铜价商〔2022〕58号)规定:我市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门站价格变动时,我市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按要求作同步调整,且不再召开听证会。因此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
关于低收入群体用气补贴事宜,我市在每年的低保费提标中已统筹考虑了价格调整因素,不再另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