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申请低保条件(福建省低保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从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福建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低保范围,提高救助标准。2022年,省级下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1.68亿元,农村低保省级低保标准由3700元提高到4050元,较2022年底增长9.4%。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7152元/年,平均标准为8260元/年,分别比全省低保标准高出76%和103%。
为提高救助实效,福建省积极下放救助权限,全省50%的县(市、区)开展了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道)试点工作,部分地区已全部下放。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3000元以下救助金额全部下放乡镇(街道)审批,部分地区下放乡镇(街道)审批金额上限提高到5000元、8000元、5万元。同时简化审批程序,不再将信息核对、民主评议作为低保审批前置程序。无需对紧急临时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无需核查的支出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由原来的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扩大到贫困户、低收入家庭、孤儿、实际无人照料的儿童等10类困难群体。目前紧急对象从发现或受理申请到获得救助都是尽快解决,支出对象从受理申请之日到完成审批手续基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近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决定开展社会救助脱贫攻坚。
推进措施包括: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细节保障政策,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救助,加大对老苏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
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
加强民政和扶贫部门的信息比对。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密切关注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弱、受疫情影响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民政、扶贫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信息比对,分析研判上述群体返贫风险,及时做好保底工作。
建立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未纳入托底保障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和因病因残疾病等原因刚性支出较大的支出型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根据低保户、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对象的数据,收集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影响其基本生活的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密切关注潜在受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在核对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分析判断申请人的困难,特别关注不符合救助条件但有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
实施详细的担保政策。
强化农村低保的保障功能。及时地,贫困的人们
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扶尽扶”。组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升级,统筹县级残疾人托养机构、乡镇敬老院、农村福利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确保年内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增加临时援助。一是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对因疫情陷入困境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救助款在乡镇(街道)审批权限范围内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二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帮助解决贫困群众个性化特殊困难。三是加强临时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衔接,对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和帮助。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和帮助,加强残疾人福利事业。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政策,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能补则补,按标准补。组织“复康工程”,向欠发达地区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员免费发放康复辅助器具。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集中托养等方式。对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16周岁以上贫困重度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或社会化托养服务。
完善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基础信息数据采集、上报和应用,确保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全面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委托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对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开展定期走访等关爱工作。加快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失能老人、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重度残疾人提供免费或低价护理服务,减轻家庭护理压力,增强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加强孤儿养育工作,保障孤寡儿童生活。对省级财政支持的,提高弃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以上。事实上,无人陪伴儿童将按照散居孤儿的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助。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实现全省县级以上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全覆盖。
实施“福彩奖学金”计划。优先录取孤儿、低收入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采取免学费、补班措施。
助生活费方式资助其就读省民政学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大对困难家庭儿童帮扶力度,帮助其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对老区苏区建设发展扶持力度
加大对老区苏区建设发展扶持力度,继续落实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供养省级补助资金在原分档补助比例基础上提高10%的倾斜政策。继续扶持重点老区村114个,项目资金扶持做到全覆盖。实施“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行动计划,动员1000个社会组织与1000个老区村结对帮扶和深度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