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低保标准是多少(牡丹区低保户最新待遇)
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本市2022年完成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补发工作。
根据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2022年提高我省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方案》、《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市市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
该标准将于2022年1月起实施。
市本级城市低保标准由573元/人月提高到60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4020元/人年提高到4404元/人年。
农村低保标准由4020元/人年提高到4404元/人年。
城市贫困人口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由16836元/人年提高到17736元/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由11784元/人年提高到12420元/人年。
农村贫困人口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由9144元/人年提高到9996元/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由6396元/人年提高到7008元/人年。
据统计,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1-10月共补发救助金23114477元,其中市级502.76万元。补发的资金已于11月10日全部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