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低保标准(吉林省四平市低保新政策)
四平低保标准2022年上调,月均560元。
关于确定2022年
市辖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以及对贫困人口的援助和支持标准。
铁东区、铁西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指导标准的通知》(姬敏发〔2022〕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22年市辖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022年市辖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为月人均560元(2022年540元);市辖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342元。市辖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120元。
2022年市辖区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为702元/月;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为423元/月。城乡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160元/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320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560元/月。
第二,执行时间
四平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贫困人口救助供养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