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长治市低保标准是多少)
4月底前完成!长治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再次上调!
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功能,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发展红利,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这一从1月1日起实施的举措,将惠及我市11.3万余名居民和1.5万余名城乡贫困人口。
提标后,我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592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5168元/人/年。据了解,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最低的县为5010元,今年已达到全省平均低保标准,继续实现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条线合一”。
此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顾标准。根据我市实施的“城乡贫困人口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核定,其中集中供养标准上浮10%”的规定,低保标准调整后,相应调整后的城市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769元/人/月,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846元/人/月;农村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为6718元/人/年,农村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为7390元/人/年。由于2022年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标准和县区最低工资标准未作调整,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护理标准仍维持原标准不变。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民政部门将认真落实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足额享受发展红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底前将完成全市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申办工作,1-3月申办救助金将与4月申办救助金同时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