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宝鸡低保最低标准(陕西宝鸡城镇低保每月多少钱)
据宝鸡市民政局消息,我市城乡村低保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6元和51元,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竞价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置换资金将在春节前拨付到位。以下是投标详情:
在2022年7月1日城市低保标准提高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6元,即金台区、卫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保障标准由564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其余9个县由544元/人月提高到580元/人月。
在2022年7月1日农村低保标准提高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1元,即全市从3990元/人年提高到4600元/人年。
竞价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置换资金将在春节前拨付到位。
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由原来的分散供养500元/人月、集中供养8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农村贫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分散供养5500元/人年、集中供养6000元/人年提高到6000元/人年。城乡贫困人口不再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城乡贫困人口护理标准统一:一级(全额护理)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丰县425元/人/月,其余为400元/人/月;二级(半护理),卫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丰县为225元/人月,其余为240元/人月;三档(自理),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丰县170元/人月,其余160元/人月。
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城镇贫困人口救助标准,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