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贵州低保每人每月多少钱)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贵州省2022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方案》强调,紧紧围绕到2022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体目标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明确、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继续分区域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年度核定,加强两个制度的衔接,切实落实‘应保尽保、按标准保障、动态管理’的原则。
103010明确,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继续分三档,其中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贵安新区继续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第一,全省农村居民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4380元/年;
第二档,六盘水市的县(市、区、特区)和麻江县,以及其他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周边经济开发区,费用4332元/年;
第三档,其余各县,4308元/年。
二、全省城镇居民也分为三档。
第一档,贵阳各区和贵安新区695元/月;
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的县(市、区、特区)和麻江县,其他市(州)的县级市(区)和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周边经济开发区,为675元/月;
第三档,其余各县,625元/月。
总体来看,2022年提标后,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4318元/年,平均提高5.2%;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45元/月,平均增长4.9%。
《方案》要求,每一条都是要准确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方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方法和最低生活保障‘渐进式后退机制’。各地要整合扶贫资源,加强两个体系的衔接。认真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方案》要求各地及时启动入户核查工作,务必在5月份完成低保对象的审批工作,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最低生活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