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重庆独生子女费缴纳新规
2022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政策,重庆独生子女费缴纳新规
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光荣证,并享受下列优待、奖励和补贴:
(一)职工和城镇居民,自发放之日起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办理养老保险;
(三)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残疾、未生育或者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就业、住房、扶贫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五)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5天;这个男人享受十天的哺乳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救助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2022独生子女津贴发放年龄
目前国家已经明确,自愿只生一个孩子没有奖励。这意味着持续了33年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将退出历史舞台。根据之前的政策,中国独生子女补贴的年龄设定为孩子年满14周岁,部分地区为孩子年满16或18周岁。
从1982年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这一奖励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22独生子女费申请条件
一、双方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其中女方未满49周岁,男方未满60周岁的,可以向任何一个单位(无单位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一)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生育或者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两个以上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存活,死亡子女既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双方均未直接抚养的。再婚前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单方面申请,用对方孩子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承担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取得结婚证,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第二,单方面适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未满49周岁,男方未满60周岁),可以单方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一)未婚公民依法收养子女,自愿停止结婚、生育、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子女或合法收养子女未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但无直接赡养关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第一个子女可以申请;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且其中只有一个是直系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