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8月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国行政区划是自治区之一,与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划级别相同。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于1958年。
1958年建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包括

自治区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
自治区的建立是基于中国的具体国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利。这一制度被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