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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理睬,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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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还是花钱买教训,忍了吧。他找你借款时给你打借条了吗?你有当时的录音和录像吗来证明他向你借款了吗?你主张自己的权利没有错,但是谁主张权利谁就有举证的义务。你找他讨要借款,你就得拿出证据来。你为了要回这借出去的一百元钱所付出的代价,只有你在付出之后才能体会得到啊。为了避免你再一次受到经济损失,你告诉他(她):“你昨天借了我一百块钱说今天还还没还呐,今天我手头上也没有钱了”。就是你费劲巴力的把那一百块钱讨要回来,你所费的时间以及付出的代价都会是非常大的。弄不好,你还会被别的同事误认为是“小气鬼”甚至还会被误传为什么“小人”之类的恶名,这又何必呢?我的回答仅供你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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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你拒绝就是了,不说别的,也不要抱怨。这样的人远离就是最好,就算他还了,以后也不要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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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可以向他要呗,毕竟有时候大家都是打工的,钱也不多,你就说上次借的一百块钱给我,我给小孩买点东西,或者你先买点茶叶一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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