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的“说法”很奇葩的。
国资委属于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根本就不存在“总经理”的岗位编制,因此也就没有“总经理”的职务称谓存在的。
题主可能将某个“挂着”国资委的招牌行自己“公司”的行为的情况,看成是“真实的情况”了,才有了这样的“问题”存在的。这是不靠谱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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