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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正规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非营利性质的,或营私性质的,统属于合法的民间组织。成立这样的组织,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需要当地民政部门以及工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营业执照,才能进行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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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不能成为法人。 因为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法人构成要件中 “依法成立”的含义;缺乏“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缺乏法人应具备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57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总则》第58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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