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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报培训学校是要学习的,这个证安监局发的,是要学习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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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办理条件 1、申请条件: (1)已满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 学员报名表; (2) 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健康证明; (4)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 2、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发证手续。 四、办理期限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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